对信访人员的稳控措施四篇 第一篇: 对信访人员的稳控措施 一、周海生信访问题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周海生,男,现年 50 岁,家住勉县温泉镇晏家湾村三组,身份证号:612325196206151610。 (二)信访反映问题 反映其子周强为修建龙台休闲山庄垫资 102149 元,开发商骗资逃跑,工程款无法讨回,要求解决。 (3) 解决处理情况 已经勉县人民法院以法判决:被告**信益养殖开发基地及龙**庄业主晏利军共同偿还原告周海生之子周强欠款 102158 元。 (四)实行措施 配合法院抓好落实,做好信访人思想转化工作,同时实行“多对一”的稳控措施,24 小时稳控,确保把信访人稳控在当地,不发生赴省进京访。 二、曹双成信访问题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曹双成,男,生于 1951 年 9 月,现年 61 岁,家住温泉镇郭家湾村 12 组。妻子黄玉娥,生于 1953 年 3 月,现年 59 岁,曹润停、曹润林,男,生于 1987 年 9 月,为双胞胎,年均 25 岁,现均在**打工。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是曹双成土房三间已倒塌,小房三间尚完好无损,2024 年受地震灾害,两间土房被确定为危房,享受 1000 元维修资金,家庭成员享受三个月粮、钱补助。2024 年 7 月 18 日、7 月 23 日受水灾,该户被确定为灾后恢复重建户,享受灾后重建补助万元,宅基地早已落实到位,本人及家庭完全有能力修新房,但他不主动修建,要求组织帮他修建;二是反映上世纪 80 年代村上少分给他 2 亩责任田,经调查:当时,由于曹双成全家多年不交农业税,经他同意,组里根据当时县委农工部政策要求,以人均亩口粮田标准划拨给他土地,其余土地组里收回承包给其他人耕种,收回的承包费抵交曹双成一家的农业税,停交农业税政策出台后,已根据原责任田给他补齐。 (3) 解决处理情况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郭家湾村村委会,经温泉镇政府、信访局、法庭、派出所、综治、司法等部门对曹双成所提诉求,按政策进行了一一解答,驳回了不合理的诉求,最终落实了宅基地;退还了往年交的建房规费 3000 元;鉴于家庭困难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镇村按有关规定给予帮助。 (四)实行措施 做好信访人思想转化工作,同时实行“多对一”的稳控措施 ,24 小时稳控,确保把信访人稳控在当地,不发生赴省进京访。 三、张玉华信访问题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张玉华,女,汉族,生于,1952 年 8 月 22 日,现年 60 岁,勉县温泉镇付营村三组农民。身份证号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