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第 1 篇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家长是学生法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转移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的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意外损害,一般应由第三人担负责任,如学生自身原因家长又不告诉学校的发生意外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开展校内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意外损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时期学生没有按时来校,家长又没有告知学校而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学生违反规定在校外购买零食及不卫生的食品,而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负担任何责任。 5、学生自行上学、放学回家路途中发生任何意外与学校无任何关系。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xx 小学 20xx 年 9 月 5 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第 2 篇 甲方: 学校 乙方: ,系学生 父亲 确保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义务。为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开和最大程度降低学生人身损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是学生的监护人,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甲乙双方均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的义务。 2、学校承担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和制止。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实行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3、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旷课,老师应及时告知家长。因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5、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家长不得让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非法营运的黑校车上下学。家长应督促学生及时到校或回家,教育学生下学后不在途中玩耍,尤其不到河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