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审批事项申报材料 一、筹建申请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内容应载明拟设立机构名称、住宅、机构性质、组织形式、拟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发起人〔或出资人〕根本状况及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 〔二〕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进展状况,组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将来业务进展预备〔包括拟设机构开业后 3 年的业务进展目标、财务进展目标、风险管理目标。业务进展目标包括经营机制、目标市场、资金投向、进展战略、网点布局、业务规模及资产组合;财务进展目标包括盈利力量及利润支配预案;风险管理目标包括加强内部把握、风险把握策略及把握目标、不良贷款把握指标、呆账预备提取方案等〕、风险处置预案。 〔三〕筹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的组织,拟设立机构的注册资本、股本构造、公司治理架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起草预备、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支配等。 〔四〕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内容包括总那么、经营宗旨、机构性质、名称、住宅、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本构造、发起人〔出资人〕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发起人〔出资人〕权利和义务、主动声明关联入股的义务〔商定:假设存在任何隐瞒,那么该发起人、出资人在本公司的投票权受到限制〕和附件。全体发起人〔出资人〕应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可以托付人签字〕。 附件包括:1.发起人〔出资人〕名称或姓名、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企业简介、自然人简历,拟入股金额及占总股份比例〔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上不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5%,主发起人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发起人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50%,公司其他发起人中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其他单个股东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3.企业法人的有权机构同意向小额贷款公司出资入股的决议及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4.企业法人关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性、其本身及关联企业向小额贷款公司入股状况、关联企业向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状况〔包括所持股份与股份比例〕以及企业法人供应上述资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5.发起人〔出资人〕根本状况及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6.境内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出资人〕,应供应其注册地监视管理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7.发起人承诺书。 要求:1.自然人发起人供应个人有效资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