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食品平安制度 WORD 格式 专业资料整理 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一、食品平安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展查验
销售人员要求依据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本卷须知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平安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展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工具必需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状况要准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适宜食品的处置
与供应商有合约商定的,依据 商定执行
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依据政府部门的通 知要求进展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据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从业人员安康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安康从业意识, 加强用人管理, 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平安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平安
2、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需每年进展安康检查, 取得安康证明后上岗, 不得超期使用健 康证明,安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 食品平安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康检查工作, 建立从业人员安康档 案
4、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 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平安的疾病的人员,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选购及销货记录制度,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真 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选购、销售状况
2、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据食品进货凭证照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 数量、生产 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