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凝聚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加快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个祁东”奋斗目标。力争2017年实现无集体经营收入村全部“破零”,村集体经营年收益6万元的村达到50%以上;到2018年,村集体经营年收益6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5%以上两个目标顺利实现,按照省、市、县关于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实际,特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集体所有、市场导向、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和村为主导五条基本原则,创新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在产业形态上实现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在发展路径上实现多种发展模式并存,在经营方式上实现多种形式并举,以创业创新提升村级组织自我“造血”功能,努力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村级组织为民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现阶段,我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目标是:认真落实县委“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个祁东”推进工作会上提出的牢固确立大抓基层、重视基层、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导向,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契机,逐步把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培育起来,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力争2017年实现无集体经营收益村全部“破零”,村集体经经营年收益6万元的村达到50%以上;到2018年,村集体经营年收益6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5%以上,到2020年,村集体经营年收益6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20%的村集体经营收益达20万元以上,10%的村集体经营收益达30万元以上。二、发展模式(一)产业带动型。对依靠各产业集聚区和临近中心城区的村,村集体充分依托业已形成的大型企业或城边产业优势,创建与之相关联的下游配套产业,兴办交易市场、流通公司、专业合作社,开展产、购、销、加工一条龙服务,拉长产业链条,将周围企业或产业优势转型为经济优势,增加集体收入。(二)筑巢引凤型。对地处要道、交通便利、具有区位优势的村,村集体新建标准厂房、仓储中心、专业市场、特色小区、职工宿舍,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采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出租租赁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三)资源开发型。对具有水面、林地以及荒山、荒丘等资源的村,村集体通过自主创业、合作开发、公开发包、对外出租等方式,开发利用,产生效益,增加集体收入。(四)资产盘活型。对集体资产、资金闲置的村,村集体以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产清理为契机,认真核查闲置的校舍、厂房、工业用地、水利设施、机械设备等资产和征地补偿费、集体预留款、结余积累等闲置资金,通过承包、转租、拍卖、资产对换、年限抵债或理财、投资、入股等多种灵活方式,提高闲置资产利用率和资金的周转率,增加集体收入。(五)股份经营型。对集体资产、资金、土地、技术和信息等要素相对集中的村,村集体选择项目参与入股经营、获得股份利润,增加集体收入。(六)服务创收型。对乡土人才和留守人员集中的村,村集体围绕群众生产生活,突出服务功能,成立专业合作社、民间文艺团体、“一站式缴费”服务点及综合服务中心等,为群众提供劳务信息、委托代理、设施维护、技能培训、法律咨询等各种微利有偿服务,增加集体收入。(七)民俗旅游型。对具有民俗民间文化、山水自然条件、历史人文资源、农特产品优势的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和服务,进一步深挖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村落,开发农家乐、采摘园、度假村、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等项目,增加集体收入。(八)联合发展型。对资源丰富、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边远山区村,实行产业集聚、人口集中、集约开发,鼓励村与村联合发展,形成以强带弱、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发展模式,共同发展,增加集体收入。三、推进措施(一)加大政策扶持。在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政策的同时,开创性地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扶持政策,各级涉农项目审批部门对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或经营项目要建立审批绿色通报,简化行政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二)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指导各村充分选准选好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符合主导产业投向和群众意愿的项目,在生产方式上、组织方式上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