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代理授权经营合同 市级代理授权经营合同第 1 篇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市范围内,进展经营及管理“妈妈屋”孕妇装专营店,使用相关的 vi 系统形象,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进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妈妈屋”品牌不得低于 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二.授权期限 1.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 2 人以内,时间不超过 3 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 3 日内发货
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在进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 vi 系统形象,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