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
第五条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并将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送建设方和监理方,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审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有安全培训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事地下作业、空中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接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国家专门的交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六)办理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