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1)工程副总经理负责进行工程承包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2)对工程承包方进行评定和选择,保证承包方具有满足本企业规定要求的能力,通过对企业的工程承包活动实施控制,以确保本企业的工程符合业主和法规的要求。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施工中的所有承包活动。第三条 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标价与成本相结合的原则。(3)工程性质与施工能力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 本企业项目招投标的要求与形式第四条 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要求(1)项目承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质量要求,并且必须满足本企业的质量要求。(2)工程分承包方必须经过评定和认可,并建立合格的工程分承包方档案。(3)选择工程分承包方,需由总经理决定并报董事会审核。(4)工程招投标前应建立《合格工程分承包方名册》,工程分承包方应在《合格工程分承包方名册》中选择。(5)所有工程分承包方施工的项目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第五条 项目招投标的形式企业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公开招标、议标二种。单项工程发包、重要单位工程发包原则上均采纳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工程发包和分项工程发包可采纳议标。(1)议标的工程发包范围① 工程造价在 10 万元内的非关键工程。② 因政策等原因,承包商目前处于无竞争地位。③ 其他特别原因。(2)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发包由副总经理牵头,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发包需遵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本行业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第三章 项目招投标程序第六条 提出招标及招标前准备工程副总经理根据开发项目的总体进度安排,提出工程招标时间及时机,并负责安排招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七条 资格预审工程招标前应对工程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分程序性审核及实质审核。程序性审核就是审查工程承包商报送的资料;实质审核是由工程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背景调查。(1)预审包括以下内容① 应具备的符合发包工程要求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异地施工的企业必须提供发包工程所在地的注册证明文件。② 近两年的合同(包括内容)履行情况,权威部门认定的施工质量情况。③ 近两年的年终财务报表及流动资金状况。④ 现有施工任务(含在建及未开工工程)。⑤ 企业自有设备一览表,企业人力及物力资源情况。(2)其他需要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