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13) 10、乙方效劳司机为甲方供应效劳期间,涉及到甲方有关工作内容及其它信息有保密义务,合作期间,效劳司机要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 第三条 效劳费及结算方式 1、乙方效劳司机每月的效劳费为人民币仟佰元整,小写:元整〔甲方每月支配乙方司机休息时间不低于 4 天,具体休息时间可由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工资政策发生重大转变,使双方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效劳费对一方显失公正的,双方应本着公正原那么协商调整效劳费金额,按调整后的效劳费支付合同剩余期限的效劳费。合同效劳费包含: [1]司机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务费及超时劳务费。 [2]乙方的管理费。 [3]效劳司机的通讯费。 2、以下费用不包含在上述效劳费中,甲方依据乙方供应的合格票据另行支付: ⑴过路、过桥费。 ⑵燃油费。 ⑶停车费。 [4]洗车费。 [5]汽车的保养、正常的机损修理及年审费用。 [6]车辆年度各项税费、杂费。 [7]司机市外出差当日在外住宿的长途出差食宿补贴〔住宿由司机自理的,补助标准为 130 元/日,公司供应住宿的,补助标准为30 元/日〕。 3、“五一〞、“十一〞及农历春节所在月份,假设甲方需要乙方效劳司机供应效劳,效劳费用按实际效劳天数支付,效劳费为 135 元/天。 4、每月效劳费,乙方应在下月 5 号前将合格发票开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款项。 5、每月效劳费支付到以下乙方指定的帐户,并由乙方代扣代缴效劳司机因供应本合同规定的效劳而发生的一切税金: 乙方开户行: 乙方全称 : 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