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任工作监督的思考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是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及其运行过程进行调控、检查和监督。它是坚持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是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近年来,我市在干部工作实践中,坚持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干部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落实群众“四权”为突破口,始终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但同时也面临着部分干部群众监督意识淡薄、干部选任过程中民主监督程度不高,考察考核不够科学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这些存在问题,必须以扩大民主为基础,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完善程序为手段,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实践中,应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强化监督意识,促进监督自觉化要着力解决监督工作中的“三种不良心态”,营造自觉监督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克服“不能监督,唯我独尊”的心态,增强监督客体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干部监督既是对权力和权力运作过程的一种约束,也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保护。要采取学习培训、舆论宣传、案例分析、制度要求、普法教育等形式,帮助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克服那种反感监督,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岔子,逃避和拒绝监督的错误心态,树立正确的名位观、权力观、监督观,真正把来自组织、群众和舆论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从而奠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规范行为的思想基础。二是要克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心态,增强监督主体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要赋予监督主体开展工作所必须的权限,变“虚权”为“实权”,变“软权”为“硬权”,使监督主体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要明确监督责任,使监督主体充分认识到干部选用工作监督既是职权,又是职责,不敢监督是失职,不愿监督是渎职,从而不断增强各监督主体履行职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要克服“难以监督、监督不了”的第1页共6页心态,营造公道正派、民主健康的监督氛围。对监督缺乏信心和存在畏难情绪是导致当前监督乏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事,公道正派地选用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的监督意见,增强群众监督的信心。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监督意识,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勇于监督、监督光荣的良好氛围。二、改进监督方法,实现监督手段刚性化一要由可塑性监督向强制性监督转变,增强干部监督机构的权威性。目前干部监督工作相对于干部任用工作来讲,仅是外围的浅层次、协商性监督。干部监督部门作为党委和组织部门的内设机构,监督下级没有问题,监督同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意见一致则好办,意见不一致时,监督部门的意见仅供参考,这样的监督弹性大、力度小,难以及时有效地制止干部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事情发生。因此,必须加强干部监督机构的权威性。一方面,要赋予干部监督部门足够的职权,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实行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干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要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记录在案;另一方面,干部监督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在用人失察失职问题上,与任免机构承担共同责任。二要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实效性。近年来,尽管干部监督机构建立了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回复谈话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信访举报等一系列制度,但这些制度大都由各部门具体操作,掌握的有关领导干部的信息也比较分散。对这些信息的处理,也仅仅还处在被动地服务于干部任用上,还没有真正作为干部监督机构对干部升降去留的具体建议。因此,干部监督机构必须大胆履行职权,“有为才能有位”,通过掌握大量的、全方位的领导干部现实表现的信息,及时、主动、明确地向干部主管部门提出干部调整和任免的建议。对有问题的干部,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诫勉。三要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