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任民主调查思考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本质要求,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吸收了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些重要成果,把扩大民主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比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关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的规定改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应当”改为“必须”,虽然仅两字之差,但它将民主推荐确定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扩大民主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态度。我们在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过程中,必须坚定地执行《条例》中关于扩大民主的要求、体现民主的程序和保障民主的措施,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就是要切实把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实好,把民主的意识、民主的作风和民主的方法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的全过程。近年来,我们科左中旗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和实践,进一步加快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把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从而构建开放透明、科学民主的干部选拔作用新机制。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绳,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从扩大民主、提高公信度入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扩大民主作为选准用好干部的第一要务,不断推动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注重群众路线,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干部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性环节。我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扩大群众的“四权”,让广大群众了解民主推荐第1页共4页干部的程序、条件和要求,让更多的群众特别是熟悉情况的群众积极参加到民主推荐干部工作中来,从而真正把民主推荐干部的权力交给群众,使干部推荐的过程和结果真实反映群众的意愿。同时,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反复比较。把票数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但不简单地“唯选票是从”。注重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听取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意见。推荐干部时,尽量扩大民主推荐参与人员的范围和人数,并注意吸收一些了解真实情况并能充分反映群众意见的人员参加。在民主推荐环节,推荐、评议和测评范围一般为推荐职位所在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有下属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的扩大到下属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人数较少的单位,扩大到本系统、本行业内部进行,切实把选任领导干部的推荐权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同时,旗委建立健全后备干部管理制度,每年在全旗范围内采取“一推双考一公示”(组织推荐,考试、考核,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的方式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对后备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实行动态管理,选拔任用干部原则上从后备干部中产生。在去年**镇党政班子换届考察期间,共召开民主测评推荐大会29次,有1798人参加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个别谈话1159人。注重扩大范围,民主考察。干部考察时,在坚持定性考察与定量考察相结合、重点考察与一般考察相结合、平时考察与重要时期考察相结合的同时,坚持组织考察与群众考评相结合,注重群众公认,对干部进行多角度、多侧面、立体式的考察。坚持征求群众意见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广泛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干部群众、老干部代表的意见。实行考察预告制,预告范围一般为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与社会、群众的工作、生活联系较紧密的单位,预告范围扩大到下级单位或服务对象,有时根据需要还扩大到被考察对象的原单位。谈话了解情况范围除本单位干部职工,还扩大到工作对象、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谈话内容除了解“德、能、勤、绩、廉”基本情况处,还扩大到考察对象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注重从多视角、全方位地考察识别干部。同时,进行差额考察,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对比中识别人,做到好中选优,真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