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涉及的税务问题企业上市涉及的税务问题股改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税务问题与规划:1、企业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3、因变更公司名称涉及的相关税务问题股改前公司重组并购涉及的主要税务问题:1、股权交易涉及的主要税务问题2、股权出资或以股权参与定向增发涉及的税务问题: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3、企业吸收合并涉及的主要税务问题4、企业分立涉及的主要税务问题税务问题是企业 IPO 进程的一大障碍,已成为 IPO 被否主因之一。如果在准备上市阶段出现税务问题,势必将影响顺利上市。税务风险不但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企业声誉,甚至还可能因税务机关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而导致企业管理层的变动,从而进一步影响企业价值。在现实工作当中,有些企业就是因为一些历史的税务问题延缓了上市的进程,甚至放弃了上市。一、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一)、企业改制过程涉及的增值税改制设立时的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行为会涉及到增值税。企业主要资产形态可以分为有形动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有形动产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1、企业以整体经营性资产出资并发起设立公司免增值税当企业以整体经营性资产出资并发起设立公司时,属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即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2002]420 号)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2、企业以货物出资时,应当视同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当企业以货物出资时,应当视同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上述所指货物包括企业流动资产中的存货、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办公物品等动产。3、投入土地及其地面建筑物是否减免土地增值税问题(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 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 号)第五条规定:“对于以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