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注册许可办事 1、执业医师注册答应办事指南大项编号 GM21A283 小项编号事项名称执业医师注册答应二级事项名称三级事项名称颁发的证件名称《医师执业证书》颁发的证件有效期《医师执业证书》中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执业有效期不得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批类型:答应法律效力: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答应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医师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多点执业活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方法》等有关法规 2、规定处理。审批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自199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 14 条;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方法》(卫生部令第 5 号,自 1999 年 7 月 16 日起施行)第 2 条;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地点执业的试行管理方法 (2024 年版)》〔粤卫〔2024〕165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施行〕。审批条件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方法》第 4、5 条,《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试行管理方法》第 6 条规定:〔一〕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3、力的;2.因受刑事惩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3.受撤消《医师执业证书》行政惩处,自惩处确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6.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三〕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可以申请多点执业:1.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应当经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已在第一执业地点办理离退休、辞职、退职手续的医师,且未变更注册 4、至其他医疗机构执业的,申请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时不需原第一执业地点同意;2.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该执业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4.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该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5.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6.两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7.遵纪守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