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实务重点第一章 海关概述1、 我国海关的性质海关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体现着国家的权力和意志
海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履行国家行政制度的监督职能
2、我国海关的任务海关有四项基本任务,监管、征税、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
——《海关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3、海关的管理体制(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海关总署:最高机构,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向国务院负责直属海关:一共有 44 个,负责行政审批,有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隶属海关:有海关直属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其中,隶属海关是海关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的基本执行单位,一般设在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比较集中的地点
)4、海关设关原则国家在对外开放口岸和海关业务监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
依据《海关法》,我国在下列地方设立海关机构: (1)对外开放口岸和进出口业务集中的地点; (2)边境火车站、汽车站及主要国际联运火车站; (3)边境地区陆路和江河上准许货物、人员进出的地点; (4)国际航空港; (5)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 (6)其他需要设立海关的地点
海关机构的设立、撤消,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海关总署决定
第二章 进出口国际管制1、进出口国家管制的 5 个方面(“备”,“证”,“检”,“核”,“救”)管制的名称管制机构对应的单据名称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备”)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备案登记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证”)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发证机关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境检验检疫制度(“检”)国家质量监督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