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桥铝门窗制作合同书 断桥铝门窗制作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于 2024 年 月 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带料委托乙方制作、断桥铝门窗工程相关事项,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监狱楼门窗项目 2、工程内容:工程项目中的所有房屋断桥铝门窗制作及施工(包括制作加工、运输、断桥铝门窗成品保护、现场负责验收、因制作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项目)
二、断桥铝门窗制作与安装数量: 注:实际数量以最终决算为准
三、制作断桥门窗材料: 制作加工断桥铝门窗型材,平开窗采纳 65 系列型材、推拉窗采纳 80 系列型材,由甲方提供(包括主材、辅材及附件)
乙方负责在厂内卸货、甲方负责送货
四、制作与施工标准: 1、以甲方提供制作加工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为标准
2、乙方在批量制作加工前,分别制作一套门、窗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再进行批量制作加工
五、制作加工工期: 按甲方制作加工要求进度计划执行,确保制作加工及进度工期,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加工制作时间,待甲方将型材运到乙方加工现场后 30 天内加工制作全部完成
如乙方没有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作加工,每增加一天甲方扣乙方加工费________元
六、实际加工量计算确认依据: 1、门窗加工量结算方式:按宽×高(净尺)结算
2、由乙方到安装现场,依据图纸实际测量门窗加工量,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
七、加工费用核算标准: 1、以上价格为综合价格,包含制作加工、施工和安全质量风险等一切费用在内的包干价(其中,含乙方完成工程量所需要的机械费、人工费、运费、管理费、利润
如甲方要求开(增值税)发票产生税金费用由甲方负责
参加该工程乙方的所有人员意外损害保险、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