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统计工作 1.各级管理部门对统计工作的重视 然而近几年来,一些企业统计工作不但没有加强,反而明显减弱,企业管理者重生产、经营,对企业统计不重视,企业统计机构被撤销,统计岗位被合并,统计人员精简较多,许多企业专职统计人员削减。但统计工作并没有削减。统计的主要仟务,一是为工程项目决策和检查执行状况提供依据;二是为编制工程施工准备和检查施工进度完成状况提供依据;三是对工程动态提供分析依据。因此,除了统计部门必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统计制度,根据统一的统计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项目)管理实际需要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统计制度外,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也是十分重要的。但是许多领导往往只关怀已完工程进度和工作量(工程量)的统计,而对原始记录不齐全,计量方法不当,报表填写不法律规范等现象,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以致于出现统计的数据前后不一致,报表填写一人一个样式,由此造成的对工程施工不能进行准时有效的决策,对检查工程准备的完成不能提供可靠依据,甚至于工程本钱无精确核算而不能照实反映施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2.统计人员的设置要有相对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许多人认为统计工作就是抄抄写写、加减乘除,填几张报表,没什么专业性和连续性,把统计工作简洁化,这是不对的。《统计法》第 24 条规定:“统计人员应有执行统计任务所具备的专业学问”。建筑专业统计指标是围绕建筑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管理而设置的一套相互配套的指标,即建筑产品的统计,包括用实物数量反映的产量值统计;用价值量反映产值统计和建筑产品质量统计;因此现代化的统计工作没有确定的专业学问和业务技能是难以胜任的。假如没有确定的专业学问,就不行能照实的反应产量完成状况;就不行能对产品质量有正确的统计,导致产值统计的不精确性。土木工程施工通常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施工人员流淌常见的特点。因此,需要工程统计具有确定的连续性和连接性,而统计人员的频繁调动,明显对统计工作不利。 3.要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法律规范化 统计基础工作法律规范化是指将基层统计工作中的一般规章制度管理转变为法律规范管理的形式,形成一个科学的工作流程。其基本特点为原始记录、台帐和报表的形成必需有严格的工作程序;企业内部业务部门的统计核算与综合统计机构必需有资料供应和反馈关系。 3.1 原始记录是基层单位利用确定的表格或文字形式对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做的直接登记和最初记载,是指未经过加工整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