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考察调研报告2017年10月26日至31日,市住建局总工程师黄正文率相关工作人员共计7人,赴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厦门市和遂宁市进行了海绵城市建设考察学习
在为期六天的行程中,考察团深入学习了两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经验,近距离感受了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面貌的改善
一、厦门、遂宁海绵城市建设情况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内容
厦门市和遂宁市是首批进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的城市,在两年多的建设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厦门市厦门市域由厦门岛、鼓浪屿及内陆沿海地区组成,全市现状土地面积1573
16km2;常住人口425万人,常年平均降雨量1335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面积35
9km2,年径流总量目标控制率为70%,其中,翔安南部新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面积15
4km2,海沧马銮湾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面积20
此次考察以翔安新城为主,翔安新城试点区存在水环境质量较差、水系生态退化严重等问题,无内涝点,针对性地采取重点控制面源及径流污染的措施,保证水环境、水生态良好
制度建设(1)领导机构组成
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及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市政园林、环保、水利及各区政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2)职能部门分工
按照《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绵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的编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设计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做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