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采购作业标准程序电子文件编码GLWA142页码11-1××公司采购作业标准程序第一章 请购第一条 请购部门的划分
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预备材料:物料管理部门
非常备材料:(1)订货生产用料:生产管理部门;(2)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
第二条 请购应根据存量管制基准、用料预算,并参考库存情形开立请购单,逐项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考前须知,经本单位主管审核后按规定逐级呈核并编号,最后送采购部门
第三条 来源与需用日期相同的物品材料,可以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第四条 特别情况需按紧急请购办理时,可在“请购单、“备注栏注〞〞明原因,以急件递送
第五条 庶务用品由物管部门按月实际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条件,填具“请购单办理请购
〞第六条 以下总务性物品可免开清单,而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总务〞部门办理,例如:招待用品、书报、名片、文具、报表等,以及小额采购的材料
第七条 请购权限
1.内购(1)原料:请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请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至 5 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度名采购作业标准程序电子文件编码GLWA142页码11-2请购金额预估在 5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2)财产支出:请购金额预估在 2,000 元以下者,由主管核决
请购金额预估在 2,000 元至 2 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请购金额预估在 2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3)总务性用品:请购金额预估在 1,000 元以下者,由主管核决
请购金额预估在 1,000 元至 1 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请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外购:(1)请购金额预估在 10 万元(含)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 10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第八条 请购案件的撤销1
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