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深入推进我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技术指南
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及其他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生产、使用、运输或存储,化工装置或设备密封点数量不小于5000 点的各类企业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和环境监督管理,亦适用于相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计中相关的环境保护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也污染物排放标准GB/T8170 数据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HJ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3
1 石油化学工业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
2 石油炼制工业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润滑油、石油蜡、石油沥青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工业
3 挥发性有机物(VOCs)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有机化合物:(1)在太阳光紫外线存在下,可与氮氧化物发生反应产生光化学氧化物;(2)20°C 下蒸汽压大于10Pa;(3)标准大气压下(101
3kPa)下沸点不高于 260Co3
4 有机毒性大气污染物(OHAPs)已知或疑似引起癌症或其他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如生殖影响和生理缺陷及严重恶化环境的有机空气污染物,参见附录 A
5 轻液体在工艺条件下呈液态,且蒸气压大于 0
3kPa(20°C 时)的 VOCs 组分质量分数之和不低于 20%的物料
6 重液体除气体和轻液体以外的含 VOCs 物料
7 密封点采用密封措施,阻止设备流体从相邻结合面间或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