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虚拟代言人“扬扬〞整合文化推广筹划纲要使用虚拟代言人的意义虚拟形象代言人能让品牌定位更鲜亮,累积长期的传播效果品牌或者公共机构选择虚拟代言人作为企业的形象代表,虚拟代言人一旦设定,代言人必将做为品牌的唯一、长期、稳定的形象代表,它不但可以陪伴品牌共同成长,更因其定位鲜亮持久,渗透力强劲,一旦在公众关系和情感方面建立了良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后,在为企业带来多方利益的同时,其品牌的广告累积效应亦会日益明显。虚拟代言人是品牌个性和形象的重要延伸虚拟形象代言人必须符合品牌或产品特性,成为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亲善大使。同时他与商标形象、标准色等元素又必须达成统一,起到整合品牌的作用,并被给予生命、情感与个性。虚拟代言人能让品牌更具象、更亲和虚拟形象代言人的使用,对于一些品牌偏理性化,与消费者缺乏情感沟通的品牌〔如 IT 硬件、公众机构、工业产品等〕,可以通过虚拟代言人在各种不同场合的应用和体验,通过虚拟代言人让其产品或者效劳鲜活起来,跟消费者进行沟通,增强品牌的亲和力。广州公众机构的虚拟代言人为什么得不到公众认知广州的不少公众机构,为了让自己的形象更加具有亲和力,跟公众建立良好的形象,都曾经推出过自己的虚拟代言人,如〔公安 、地铁〕,其本意是非常好的,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普罗群众却对其虚拟代言人一无所知,他们在虚拟代言人的使用中都存在同样的问题:做而不推、有而不用、用而不广,广而不精广州公安局的卡通警察如广州公安局,早在 2024 年就推出了自己的虚拟代言人形象,并且分别命名为“洋洋〞、“城城〞、“乐乐〞、“安安〞、“宁宁〞,取意“羊城乐安宁〞,代表了 5 个不同类别的警察形象,形象和寓意都相当不错,假如推广得法,应该能很好的拉近作为公众机构与普罗群众之间的距离,但是迄今为止,我们从来未曾从任何渠道见识过这个虚拟卡通人物出现,这导致其虚拟代言人只是某个时段内的摆设,缺乏系统思考 ,使用虚拟代言人的意义也完全丧失;在推出虚拟代言人之前一定要做好权衡,而一旦推出,应该对之有足够的重视,有系统的推广策略,一个虚拟形象代言人必须要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传播出去,方能使代言人的形象鲜活起来,因此,我们不能把虚拟代言人作为一次性的工具,要想使虚拟代言人能够很好地传递品牌或者机构的精神文化,我们必须对虚拟代言人的应用进行系统的品牌化思考虚拟代言人的成功案例——QOO 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