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 2024 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档案局 2024 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化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仔细抓好档案安全工作,推动全县档案工作管理进程标准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省、州档案局要求部署,经县委领导同意,全县 2024 年至 2024年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着力解决好各部门、各单位在档案管理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大力推动档案法制建设、加大依法治档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作用,提升档案信息服务科学进展的整体水平。 二、检查内容 档案工作保障、档案保管保护条件、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档案管理情况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等。 具体内容详见《机关档案工作检查标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标准》(附件 1、附件 2)。 三、检查范围 县档案局负责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垂管系统驻县各单位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四、时间安排 自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12 月。县档案馆对具体检查单位另行进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仔细对比检查标准,对本单位开展自查、对下属单位开展检查,如实填写自查情况,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档案安全方面的漏洞隐患,切实加以有效整改,立即消除安全风险。并于 8 月 30 日前将自查表报送县档案局。 (二)县档案局检查后应向受检单位书面反馈检查意见,并要求受检单位 20 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情况县档案局对全州年度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1.机关档案工作检查标准 2.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标准 木里县档案馆 2024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