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旅协办[2024]1 号 关于做好 2024 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统计调查的通知市交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局、园林局、水务局、天河机场、航空公司、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公园、商场、餐饮企业、车站、码头:根据全国假日办关于 2024 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统计调查工作安排,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和及时反映春节黄金周期间我市旅游市场动态,根据
武汉市“黄金周假日旅游统计调查制〞度
有关要求,现将 2024 年春节黄金周旅游统计调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填报〔督促〕单位市交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局、园林局、水务局,武汉地区各有关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公园、商场、餐饮企业,铁路、航空、机场、公路、水运等客运单位〔具体填报单位见附件 1〕
二、填报时间根据全国假日办对全国春节黄金周统计预报工作的总体安排,我市在 2024 年春节黄金周期间信息统计具体要求为:〔一〕2024 年 2 月 19 日〔正月初六〕12 时前,所有单位将旅假日综调各表所要求反映的春节黄金周期间有关信息汇总后,上报到市假日旅游统计信息中心〔市旅游局〕,2 月 19 日当天下午的数据进行估计后在报表中一并反映;〔二〕有关信息的数据应为 2024 年 2 月 13 日〔除夕〕到 2月 19 日〔正月初六〕的累计数
各行业与单位需要上报的报表种类与时间详见附件 2,所有报表报送到市假日旅游统计信息中心对口管理部门,各委、局将汇总的各类报表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正月初六〕12 时前报送至市假日旅游统计信息中心〔具体对口联络方式见附件3〕
三、填报要求〔一〕各单位要根据
武汉市“黄金周假日旅游统计调〞查制度
的具体填报要求,布置好此项工作,落实责任人和值班人员,保证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信息的准确、及时上报
〔二〕各单位应于规定时间之前将报表签字盖章后以 方式报送到各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