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根据《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2024 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 年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 2024 年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部署安排,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深化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严抓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压紧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政府主管、行业监管和机构主体责任,扎实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镇街民政办(社会事务办)主任为成员的区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在全区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场所、民政工作服务场所开展,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实行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化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仔细组织系统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进展理念,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水平。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紧密结合《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扎实细致组织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根据规定落实;电气设备、用电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和性能状况检查是否及时到位并记录;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遇有情况的处置方案措施等是否落实等。二是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制度,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