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 2024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方案 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推动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进展,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推广作用,根据《福建省 2024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闽农综[2024]57 号)文件及绩效考核要求,计划拟遴选建立 5 个科技示范基地(其中动物防疫示范场数不超过 1 个),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条件
2024年科技示范基地原则上从 2024 基地储备库遴选产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示范基地依托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运作法律规范、诚信良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规模的示范场地、有承担多项新品种新技术示范的能力、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有较长期限使用权或所有权,交通便利、便于观摩学习
2、种植业示范基地规模 100 亩(食用菌年生产 20 万袋,设施栽培 50 亩)以上,并做到相对集中连片,以种植粮食作物(水稻、玉米)、蔬菜(食用菌)、水果为主(花卉、苗木、中草药等不列入示范基地)
动物防疫示范场应具备符合养殖业有关规定
3、其它:示范主体负责人或多个成员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或培训、 获农业 三品 认证、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场)、完成农产品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并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法律规范运作的优先入选
4、申报主体自动添加至 2024 年基地储备库
二、遴选程序 由承担主体自主申报,如实填报申请表,经乡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推举、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每个乡镇街道推举种植业基地数不得超过 2 个、养殖业基地数不得超过 1 个)
三、示范基地职责 种植业基地主要开展高产栽培技术、科学施肥技术、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示范等栽培技术示范、农机作业示范、技术培训、信息传播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等,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为农技人员、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