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为推动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素养和能力促进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 则第一条 干部网络培训是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网络学院)是全省各级干部参加网络培训的主要载体
第二条 网络学院由省委组织部主办,省委党校承办,具体负责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 网络学院根据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体推动、分步实施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自主选学的原则,以干部需求为导向,以网络平台为载体,以学分制管理为手段,为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目标提供基础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培训对象第四条 参加网络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群团组织及民主党派机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的在职在岗干部
同时鼓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其他人员参加学习
三、管理体制第五条 网络学院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第六条 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法律规范,委托省委党校负责网络学院的规划建设、功能完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以及指导和督促网络培训工作的落实等,网络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 各设区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党校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网络培训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估等各项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干部网络培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 建立覆盖全省的四级管理员队伍,即由省委组织部、网络学院有关人员组成的一级管理员队伍,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党校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