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支队自查报告 第 1 篇:法警支队惩戒规定法警支队惩戒规定 1、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因过失导致被羁押人员脱逃、自伤、自杀或者行凶伤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3、因过失导致被羁押人员脱逃、自伤、自杀或者行凶伤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4、因过失导致职责范围内发生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社会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送达诉讼、执行文书故意不依照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6、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7、故意违反规定实行强制措施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8、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履职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 2 篇:法警支队工作总结 2024 年法警支队工作总结 在院党组正确领导下,在省院法警总队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审判、确保安全的工作任务,狠抓队伍建设、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值庭安全、处置突发性事件等项任务,现将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工作情况 一年来,支队送达各类法律文书 69 件,刑事值庭 120 人次,提押人犯 52 人次,配合省高院刑事二审开庭 3 次,出警 18 人次,民事值庭 3 人次,传唤当事人 7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