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那么1.1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抢救工作,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宽阔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平安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1.2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3 本预案将根据情况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2、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2.1 组织机构2.1.1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卫生局、县委宣传部、县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云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怒江办事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共青团泸水县委、县妇联、县外事办、腾冲海关保山办事处怒江监管组、县邮政局、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怒江分公司建设维护部、县人武部、武警泸水县边防大队、武警泸水县消防大队、武警泸水县中队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2.1.2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局长任主任,县卫生局分管的副局长任副主任,承当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预案的制定、修改,协调、指导、督查有关单位应急处理准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按规定通报灾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疫情控制、医疗抢救、物资保障、专家咨询等工作组,成员由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专家组成,分别承当情况调查、现场控制、扩散预防、医疗救治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2.1.3 临时现场指挥部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