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目前,电力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随着电力在国民经济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电力的平安、经济输送成了人们讨论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我国,由于历史诸方面的原因,目前越来越多的出现某地某个电力系统面临着因用电负荷的快速大量增加而不能平安经济运行的局面。对存在类似这样的问题的供电系统进行合理的技术改造成了许多电力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本人不揣浅陋,在邹老师的指导下,通过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完成了本毕业设计。本毕业设计针对义〔马〕煤〔业〕集团新安煤矿供电系统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两种可供选择的技术改造方案,并对两种方案分别进行阐述和简单的比照。然后主要针对第二种方案展开技术论证。通过大量的相关技术参数的计算,内容翔实的方法论证和校验,可以证明第二种方案从技术上讲是完全可行的,它又能从根本上解决现有供电系统存在的问题。通过上述论述和与第一种方案的综合比拟,作者主要突出第二种方案技术上的优势。作者的本意就是向煤矿方面推举作者着重论述的第二种方案,希望煤矿方面能够从长远规划出发,采纳第二种方案。限于作者的水平十分有限,再加上时间仓促,本毕业设计种难免出现不严密之处或这样那样的错误,恳请各位老师批判指正。1 概述要搞好这个设计题目,必须首先对供电系统中的某些知识有一个总体的了解,现简单介绍如下。 ?煤矿平安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第 441 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 60000t 以下的矿井采纳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纳分裂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10kV 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容量。第 442 条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上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能的备用电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