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工作面供电系统设计第一节 供电系统设计要求一、设计内容1、设计依据综采工作面巷道布置、巷道尺寸及支护方式;综采工作面地质、通风、排水、运输情况;综采工作面的技术和经济参数;综采工作面的作业制度;综采工作面机械设备性能、数据及布置。2.设计内容根据所设计综采工作面设备选型情况,选定移动变电站与各配电点位置;确定变压器容量、型号、台数;拟定综采工作面供电系统图;确定电缆型号、长度和截面;选择上下压开关;做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绘制综采工作面供电系统图;造综采工作面供电设备表。二、设计要求 设计应符合?煤矿平安规程?、?煤矿工业设计标准?和?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设备应选用定型产品并尽量选用新产品和国产设备;设计要保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平安可靠。三、供电设计有关规定 1、?煤矿平安规程?中的规定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表 5—1 要求。 表 5—1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 使用场所类别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瓦斯矿井采区进风道采区回风、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上下压电机和电气设备矿 用 防 爆 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矿用防爆型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照明灯具矿 用 防 爆 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矿用防爆型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通信、自动化装置和仪表、仪器矿 用 防 爆 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矿用防爆型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高压,不应超过 10000V; 〔2〕低压,不应超过 1140V;〔3〕照明、手持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 和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 127V;〔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 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 3300V 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平安措施。(国外采煤工作面供电电压已达 5000V)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40kw 及以上的电动机,应使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侧,应有短路、过负荷和欠电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或至少应装设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及远方控制装置。移动变电站必须采纳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 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都应使用专用的分相屏蔽不延燃橡套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