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照顾服务员技术士技能检定法律规范说明一、依据「照顾服务产业进展方案」办理照顾服务员技术士技能检定,以提昇照顾服务品质,增加就业机会
二、本法律规范之目标,在制定照顾服务员技能检定之方式及内容,并建立照顾服务员具备照顾服务所需「知识」、「技能」、「情意」的基本标准,以保障案主之福祉
三、本职类之职能范围包括案主身体与日常生活照顾,并注重应试者担任照顾服务员工作之适任性
四、本法律规范之内容包括学科暨术科检定范围及相关知识、技能与情意
五、本职类检定之知能包括「身体照顾」、「生活照顾」、「家务处理」、「紧急及意外事件处理」、「家庭支持」、「职业伦理」等六项
六、照顾服务员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应检资格,经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本会劳中二字第03 号令公布如下:依据技术士技能检定及发证办法第九条规定订定﹁照顾服务员﹂职类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应检资格如下:一、年满二十岁之本国国民
二、取得下列结业证明文件之一者: (一)九十二年二月十三日以前之居家服务员职前训练或病患服务员训练或照顾服务员职前训练结业证明文件
该训练应经政府机关同意备查
(二)九十二年二月十四日以後之照顾服务员结业证明书,其内容应载明县市政府同意备查之日期、文号、训练课程与时数
(三)高中(职)以上家政、护理相关科系毕业证书
贰、照顾服务员技术士技能检定法律规范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部办公室劳中二字第 04 号令级 别:丙级工作范围:秉持职业伦理,运用照顾相关知识、技能与情意,提供案主在日常生活中所需之协助与支持
应具知能:应具备下列各项知识及技能工 作 项 目 技 能 种 类 技能标准 相关知识一、身体照顾( 一 ) 协 助 案主盥洗工作1
能正确协助案主盥洗及整理仪容之技巧
能正确执行指甲(趾甲)清洁与修剪
能正确执行口腔及假牙清洁
(1)身体清洁对健康的影响及重要性
(2)身体清洁与舒适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