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件 名物业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电子文件编码HJAL003页 码22-1环境目标与指标控制程序目的明确环境目标及指标制定、评审、修订及宣传的方法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职责●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环境目标及指标的制定
●环境目标及指示的评审和修订结果由总经理最终确认
●各部门、管理处的环境负责人负责环境目标、指标的实施
工作程序●环境目标及指标的拟订质量管理部负责召集贯标工作小组会议,结合公司环境方针等环境政策、总图,根据下列事项进行综合考虑,拟订出环境目标及指标:(1)有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事项;(2)环境方针的要求事项;文 件 名物业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电子文件编码HJAL003页 码22-2(3)公司重大环境因素;(4)财政、技术上的要求事项;(5)来自环境情报的要求事项;(6)相关方的要求
●环境目标及指标的设定所拟订的环境目标及指标由环境管理者代表提交环境工作小组根据审议结果确定环境目标及指标,环境最高负责人在充分考虑财政上、运作上及商业上的有关要求事项后,对环境管理者代表提交的环境目标及指标进行最终的承认
●环境目标及指标的登记质量管理部将经过环境最高负责人承认后的环境目标及指标记录在《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一览表》中,并能报各部门、相关管理处环境负责人及环境管理者
●环境目标及指标的评审各部门、管理处环境负责人及环境管理者应每年对环境目标及指标进行一次评审,评审环境目标及指标是否符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公司环境管理目标指标方针及有关环境情报的要求,并将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质量管理部
●环境目标及指标的修订(1)质量管理部在接获以上评审结果通知后,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环境目标及指标修改的决定,并由环境最高负责人最终承认新的环境目标及指标,予以发行
(2)环境目标及指标的修改应考虑以下几方面:文 件 名物业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电子文件编码HJAL003页 码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