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3 篇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篇一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 1
仔细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湖南省、益阳市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
学生出入学生公寓、教学楼栋、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废弃口罩投入专门的垃圾桶
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每天两次)
坚持自主适当运动,暂不集中组织晨跑晨练
不外出、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遵守国家法律和网络道德法律规范,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
按规定仔细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院辅导员,不得隐瞒
积极配合学校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隔离观察、治疗等
保持心理健康
对因疫情延期开学产生的学习焦虑、健康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学生应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领导等报告
同学之间应相互关爱,积极开展朋辈帮扶,确保身心健康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
无特别情况,学生一律不得离开学校
因特别原因确实需要外出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批,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由学生工作部(处)核发通行证
已获批准通学的学生,凭学校保卫处办理的出入证进出学校,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
严禁私自组织聚集性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必须向所在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并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 1 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消毒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到食堂错峰就餐,严禁将饭菜带入学生公寓,一律禁止点外卖
每位同学必须严格遵守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出入公寓楼务必刷校园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