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管理办法》(内政发[2024]23 号),我公司仔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与恢复治理工作,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依法缴存保证金,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列入矿山企业年度生产计划,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人、财、物等保障措施,制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实施边开发、边恢复治理的责任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采矿权人;矿山名称;采矿许可证号;矿区位置;矿区面积;首次设立矿权时间;现保有储量;剩余服务年限;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哪年委托哪个公司编制《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于哪年那月在哪备案,核定保证金
哪年根据规定缴存保证金
《方案》中规定矿山近期治理任务
截止目前,我公司已完成多少
治理面积多少
投入多少资金、人力
分期治理方案编制情况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计划2024 年,我公司计划治理哪
将投入多少资金
实行什么措施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公司针对《2024 年度储量动态检测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