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DB3311浙江省丽水市地方标准DB3311/T139—2020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GuidelinesfortheAccountingofEcosystemProductValue2020-05-12 发布ICS01.120A00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311/T139—2020I目次DB3311/T139—2020IIDB3311/T139—20202.75DB3311/T139—20202.723DB3311/T139—2020生态产品实物量 physicalquantityofecosystemproduct生态物质产品的年度产量。2.8生态产品功能量 bio-physicalvaIueofecosystemproduct生态调节服务和生态文化服务功能的物理量。2.9生态产品价值量 monetaryvalueofecosystemproduct生态产品经济价值对应的货币量。3 基本原则3. 1 全面性应统筹考虑生态物质产品、生态调节服务和生态文化服务等综合价值,反映生态系统为本地以及其他地区的人提供的实际惠益。3.2 整体性应系统核算生态产品价值中环境质量、资源禀赋、生态技术、生态文化等要素的贡献度,确保能够反映各类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3.3 科学性应准确反映生态产品的真实价值,基于人类生态认知、生态消费和科学技术水平合理界定纳入核算的生态产品范围和边界。3.4 统一性同一类型的生态产品应当采用统一的计价标准。不同类型的生态产品之间价值转换时应釆用统一的价值核算当量。3.5 可比性同一核算范围同一年度的核算结果应可定量、可重复、可检验,不同年度的核算结果可进行比较分析。同一年度不同核算范围的核算结果可进行对比分析。4 核算基础4.1 核算对象4.1.1 列入核算对象的生态产品应是进入经济社会领域的最终形态的实际产品,以可交易、可消费、可体验为判断标准。生态产品主要类型参见附录 Ao4.1.2 以下产品不应纳入核算范围:a)未进入社会经济领域的生态系统服务;b)未形成最终形态的过程性产品:c)未产生实际收益的潜在产品;DB3311/T139—2020DB3311/T139—2020DB3311/T139—202010DB3311/T139—20205DB3311/T139—20206附录 A(资料性附录)生态产品主要类型生态产品主要类型见表 A.1。表 A.1 生态产品主要类型DB3311/T139—20207DB3311/T139—20208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四级目录生态物质产品农业产品谷物稻谷、玉米、小麦、大(元)麦、副产品等豆类大豆、蚕(豌)豆、杂豆、副产品等暮类蕃薯、马铃薯、副产品等油料油菜籽、花生、芝麻、副产品等糖料甘蔗等药材白术、菊花、元胡、浙贝、铁皮石斛等蔬菜白菜、菠菜、油菜、卷心菜、觅菜、韭菜、蒿菜、香菜、芥菜等水果柑橘、梨、桃、李子、杨梅、枇杷、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