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三方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签署
甲方: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丙方: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是负责开去区开发建设管理、城市管理、服务等工作的管理机构,代表市政府对区域实施统一行政管理
2、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受管委会委托,负责土地整理开发建设
3、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国资委下属的以地产为特色的综合地产开发企业集团
为此,甲、乙、丙三方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相关合作事项达成如2/7下框架协议:1、定义1
1 示范区:1
2 本协议:系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3 本项目:系指合作项目
4 管委会:系指管理委员会
7 前期公司:系指 A 公司与 B 公司合作项目的战略规划、产业研究、城市规划及示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研究与调整,最终形成项目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而共同成立的公司
8 项目公司:系指 A 公司与 B 公司成立的前期公司完成本项目的报批及立项手续后,通过股东增资的方式设立的承担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工作的建设开发公司
9 合作地块:系指本项目选址范围内,项目公司拟获取并进行建设开发的地块
2、合作地块本项目合作地块位于:3、合作内容与模式3
1 甲方授权乙、丙共同成立的前期公司开展合作地块的战略规划、产业研究、城市规划及示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研究与调整,最终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并获得政府批复
2 由乙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
3 各方同意前述合作内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关职责,分阶段进行实施
1 设立前期公司3
1 乙丙两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前期公司,负责示范区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
前期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万元,乙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