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版装饰工程合同书大全 经典版装饰工程合同书 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装饰修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义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期工作日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 承包项目 1、2 个衣柜:(其中推拉门限 240/平方) 2、鞋柜 3、厨房隔断 4、厨柜门、一面吊顶 5、厨房卫生间 PVC 扣顶 6、电视柜、电视背景墙 7、客厅、餐厅局部吊顶 8、全屋双飞粉、墙漆 注:所用材料①夹心板为帝森元福 E1 级 ② 九厘板(帝森元福 E1 级) ③ 石膏板(泰山五星) ④ 油漆(鸿昌牌) ⑤ 墙漆(鸿昌牌大桶) 第三条 关于工期约定 1、 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 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施工,按延误工期 50/天计算赔偿 3、 因施工变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已致停工累记 8 小时按一天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诀算 1、 乙方木工材料进场时付元 2、 乙方要木工工程进度一半时付 3、 乙方木工完工,油漆进场付 4、 双飞粉进场付元 5、 竣工验收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总金额及余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协义,并向对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的 10%违约金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方案增加项目,必须提前三天或项目未下料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同意后乙方予以安排施工,增加项目的金额在油漆之前付清
2、 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合同装修项目
如遇特别情况双方必须 同意认可
违约方承担变更项目 300 元作为损失赔偿给对方
3、 本工程完工验收前三日由乙方能知甲方按时给收,不得借故拖延
因不能按时验收 超过约定时间,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