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承包合同范本 经营权承包合同范本第 1 篇 【案情】 2024 年 8 月 25 日,南宁某军用供应站(下称军用供应站)与广西某酒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投资公司)签订了∠宁军供服务大厦经营承包合同书》,约定军用供应站将军供接待楼的相关相关场所及附属设备发包给投资公司使用,经营期为十二年零四个月,双方还约定视情况可允许与他人合作
2024 年 3 月 1 日,南宁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商贸公司)与投资公司签订了《经营承包合同书》,双方约定:投资公司将取得的南宁军供大厦 12 年的承包经营权转租给商贸公司经营使用;商贸公司承包军供酒楼后,所有设施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含每年军供新兵接待、老兵接待、员工餐厅的工作,以军供任务优先)
此外,合同中还约定投资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形是:1、商贸公司无故不经营超过三天或不按双方约定时间交足承包金的;2、发生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经消防部门确认为商贸公司责任的;3、商贸公司中途无故终止合同
在承包合同签订的当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约定:投资公司将一间房出租给商贸公司作办公室用,租期由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3月 1 日
商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租金交付方式是通过结算后抵交
2024 年 8 月 28 日,投资公司向商贸公司送达《关于商贸公司承包军供餐厅相关事项商定函》,要求商贸公司承包金按月支付,时间不能超过当月
商贸公司同意该函的内容,并补充,在商贸公司正常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投资公司不能扣留转入的账款,并在三天内将转入资金转给商贸公司
双方对补充的约定没有异议
在双方根据该函内容执行后,租金也是从结算款结余中抵交
而在 2024 年 10月后,双方没有进行结算,租金也无法抵交
2024 年 12 月 10 日,军用供应站向投资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其承包的餐厅临时停止对外经营,暂由军用供应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