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一、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推动库存较大的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推进600万套棚户区住房改造,继续发展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情况
(一)去库存落实情况:制定去库存稳市场具体措施17条,通过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农民和区外人员进城购房、发放非住宅购房补贴等措施去化库存
截至2017年5月末,全区商品房库存面积18
82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5
01万平方米,去化周期25个月,其中商品住房库存面积10
57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3
87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6个月;非住宅商品房库存面积8
25万平方米,上年末减少1
14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25个月
存在问题:去库存从当前的去化速度看,3年去化住宅库存任务基本能够完成,而非住宅去库存比较缓慢去化任务压力相对较大
针对非住宅库存较大的现状,在2016年出台的去库存实施意见中提出“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推进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结构调整”政策,力促非住宅去库存,但成效不大
下步措施继续引导开发企业转型升级,探索将库存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旅游休闲地产、养老养生地产等新型地产,在促进商品房开发类型多元化的同时,促进我区非住宅商品房的去化,鼓励开发企业将库存非住宅产品自持经营
(二)棚户区改造落实情况: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优化棚户区改造安置政策,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提高货币化安置率
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实施,前期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区棚户区改造总指挥部和各片区指挥部,在全区抽调近200名干部分成51个工作小组,全程参与征收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
先后印发了《徽州区2017年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徽州区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各棚改片区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