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整改措施 第 1 篇: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费县恒昌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进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制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实行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四、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行业施工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
建筑物的拆除,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
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