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经 2024 年 月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公司股权投资行为,加强股权投资管理,控制股权投资风险,提高股权投资效益,实现公司资本化管理战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实质控制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上市公司参照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非货币性资产(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持有股权、债权、增发股份等)作价出资,以换取拥有被投资法人实体(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公司”)相应出资人权益的长期投资行为。包括:(一)设立企业或基金。(二)持股企业或基金的股份增持、减持。(三)参加认购非持股企或基金增发的股份。(四)股权收购。(五)重组。包括股权置换、债转股、承债收购、股份回购、剥离、缩股、合并、分立等。(六)股权处置。包括股权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七)其他股权类投资行为。第四条 公司所属子公司发生或需子公司决策的股权投资重大事项,视同本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办法规定。合营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本办法所述重大股权投资事项,公司及公司委派人员参照本办法及公司《委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再行根据合营公司、参股公司章程及其有关制度行使权利。第五条 公司股权投资的基本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二)符合国家进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注重科学进展、环境友好和社会责任;(三)积极行使国有股东权利,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体现市政府、市国资委的战略进展和管控目标; (四) 符合重庆市国有资本整体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符合公司的战略进展规划,投资规模与经营规模、资产状况和实际融资能力相适应。 (五)突出公司主业、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投资效益优先。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六条 董事会为公司股权投资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的股权投资作出决策。若属市国资委审批权限的股权投资项目,经董事会决策后报市国资委批准实施。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进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组织对需董事会审批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方案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进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的投资评审工作组,负责对公司股权投资项目方案的初评审。投资评审工作组由分管投资、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