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协议书委托收款协议书 1委托方:(简称“甲方”)住所:电话:传真:受托方:(简称“乙方”)住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律师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第一章委托事项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为:委托收款。1.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解决拖欠甲方万元的债务问题,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方式为:□非风险代理;□风险代理;第二条甲方保证1.其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2.向乙方提供委托收款真实、全面的背景情况,以及有效的线索;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委托第三方,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和被调查人达成任何与本协议目的相悖的协议或安排,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协议向已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被调查人泄漏乙方身份及本协议内容;6. 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据乙方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支持帮助。第三条乙方保证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2.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第三章费用及支付第四条甲方按如下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1.非风险代理: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日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元,代理佣金按债权金额的%支付。2.风险代理:甲方应于收到债款后当日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佣金按收回金额的%支付。第四章合同生效及解除第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甲方违反其在第二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2.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难以确认。第七条如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违反其在第三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第五章违约条款第八条如任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另一方(“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