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NO: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哈尔滨市松北区李江食杂店申请日期:2016 年 2 月 29 日敬告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V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附申报资料资料名称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4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5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