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规范合同:2024年最新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租赁厂房基本信息1.1厂房地址1.2厂房面积1.3厂房用途第二条租赁双方基本信息2.1出租方信息2.2承租方信息第三条租赁期限3.1租赁开始日期3.2租赁结束日期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4.1租金金额4.2租金支付周期4.3租金支付方式第五条押金5.1押金金额5.2押金退还条件5.3押金退还方式第六条维修责任6.1出租方维修责任6.2承租方维修责任第七条保险责任7.1出租方保险责任7.2承租方保险责任第八条变更条款8.1合同变更条件8.2合同变更程序第九条提前解除合同9.1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9.2提前解除合同的程序第十条违约责任10.1出租方违约责任10.2承租方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1.1争议解决途径11.2争议解决地点第十二条法律法规适用12.1适用法律法规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13.2租赁期满后的处理方式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修改和解除14.1合同生效条件14.2合同修改程序14.3合同解除条件及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厂房基本信息1.1厂房地址厂房地址为:市区路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厂房结构为,具备合法的证书。1.2厂房面积厂房实际可用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包括车间面积平方米,办公区域面积平方米,生活区域面积平方米。1.3厂房用途厂房主要用于承租方的生产、办公及生活等活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将厂房用于违法活动或者与租赁目的不符的其他用途。第二条租赁双方基本信息2.1出租方信息2.2承租方信息第三条租赁期限3.1租赁开始日期租赁开始日期为2024年X月X日。3.2租赁结束日期租赁结束日期为2029年X月X日。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4.1租金金额租金金额为每年人民币万元整,共计五年,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4.2租金支付周期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人民币万元整。4.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租金支付给出租方。第五条押金5.1押金金额押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5.2押金退还条件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将厂房及附属设施交还给出租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出租方应在扣除承租方应付款项后,无息退还剩余押金。5.3押金退还方式押金退还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第六条维修责任6.1出租方维修责任出租方负责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基本维修和保养,确保厂房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6.2承租方维修责任承租方负责其生产设备及办公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及设施的正常使用。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导致厂房及附属设施损坏,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维修、保养等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厂房的,出租方应相应减免承租方租金。第八条变更条款8.1合同变更条件任何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变更理由及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合同。8.2合同变更程序合同变更应通过书面协议进行,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提前解除合同9.1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租赁期内,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一方因客观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理由。9.2提前解除合同的程序提前解除合同应通过书面协议进行,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解除合同后,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厂房及附属设施交还给出租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提前解除合同前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第十条违约责任10.1出租方违约责任出租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厂房或未履行维修责任,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厂房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10.2承租方违约责任承租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提前解除合同或未按照约定使用厂房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1.1争议解决途径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争议解决地点争议解决地点为合同签订地。第十二条法律法规适用12.1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三条其他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