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需落实实施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优异、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省能源和环境保护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相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要求,不适适用于建筑高度超出24米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需依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分对待,充足利用已经有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发明必需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实施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相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要求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注: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计数,应进行数次采样,当其数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要求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部署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应依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很好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和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在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整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部署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地域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振动影响,并应和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许可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和烟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