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体制标准 昂玛集团财经管理标准 AMCW- - 2024030 00 01 1 财务管理体制 标准 昂玛 集团财务中心 3 2024 年 年 3 3 月 月 1 1 日 发布 实施 内部保密文件 说 明: 为适应于财务集团化管理,现对昂玛集团财务管理体制作了具体表述,对昂玛集团财务中心与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工作内容进行了说明; 本标准由昂玛集团财务中心负责组织起草和提出,由昂玛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解释,由集团总经理审定批准,2024 年 3 月 1 日发布实施。 起 草:王达望 审 定: 批 准: ◆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昂玛集团财务中心及所属分子公司财务部。 一、昂玛集团财务管理原则 统一领导原则 昂玛集团财务人员由集团总部统一领导,对昂玛集团董事会负责。各分子公司财务人员实施总部派驻的方式任用。 财务管理中心为昂玛集团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总监直属于集团总经理领导,负责制定集团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与财经相关管理标准,并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各分子公司财务部财务工作。 各分子公司财务部为各分子公司财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直属于集团总部财务总监的领导,服从于财务中心的工作安排及各分子公司的行政管理,协助与配合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工作。各分子公司财务部人员属集团财务中心派驻或总部委托招聘人员。 分级审批 与分权制约 原则 昂玛集团所有的财务活动,包括款项的支付、经济合同的审批、物资的采购等,均应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任何款项的支付必须实施分级联合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集团相关审核与签批流程。在 ERP 系统、OA 系统(暂未设定)中,应根据各项财务活动的分级审批权限设置相应的系统权限(目前集团内部 OA 系统暂未设立)。各分子公司人员未招聘到位的,由同等职位或上一级领导代行审批权限,保证文件签批齐全。 凡涉及到各种重大款项支付、经济合同的审批等经济业务事项,必须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符合集团的有关规定。重大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经济合同的审批必须采纳审核会签制度,因集团总经理不在可由集团总经理授权签订,重要单价与合同条款在签订前需与集团总经理取得电话知会沟通,事后生效合同需报董事办及集团总经理加签。采购合同、外发加工合同等经济合同签批流程详见“合同管理标准”、相关审批流程文件。 任何违反集团制度规定权限和未经集团总经理签批授权进行的审批均属无效,集团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可以依据制度规定拒绝执行。因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