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标准为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水平,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全面推进我区教育信息化进程
为科学考量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水平,为教师信息技能培训与考核提供依据,参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特制定《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标准》,请参照执行
第一部分:信息技术基本素养基本要求: 正确理解有关信息技术的基本概念;形成基本的操作技能;对信息技术形成积极的态度;形成相关的自学能力,能持续更新自己的知识技能
具体内容:一、能使用各种常见的信息技术资源1.能成功地连接、安装和使用常见输入设备(如鼠标、键盘、麦克等)和输出设备(如显示器、打印机、音箱等); 2.能熟练使用常见的多媒体设备(实物投影仪、扫描仪、数码相机等); 3.熟悉 Windows 等操作系统的用户界面和基本操作方式; 4.能熟练地进行磁盘、目录、文件的管理,包括剪切、复制、粘贴、删除等; 5.能够安装、启动应用软件(如从光盘或软盘上安装软件); 6.能在同一应用程序内和不同应用程序之间进行数据的剪切、复制和粘贴; 7.能借助软件的“帮助”或用户手册来学习使用某种软件,解决软件使用中遇到1的问题; 8.能进行基本的故障检测,解决教室中常规性的软硬件问题
二、能够使用常用的应用软件 1.熟练地使用文字处理软件及汉字录入方法; 2.能够使用电子表格软件的基本功能; 3.能熟练使用演示文稿软件; 4.能利用多媒体工具软件制作基本的教学课件
三、了解网络的基本知识,能进行基本的网络应用操作1.了解计算机网络的基础性知识; 2.能熟练地使用浏览器软件上网,检索、浏览、保存、下载信息; 3.能使用 BBS 和网上聊天室; 4.能熟练地发送、接收、管理电子邮件; 5.能利用网页制作工具制作和发布简单的网页
四、理解信息的特性 1.信息存储与压缩
信息必须保存在某一地方,信息会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