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扶贫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报告 财政局扶贫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报告 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动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财政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根据通知要求内容和时间节点开展排查梳理工作,目前已完成排查梳理及落实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县财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今年我局调整部分科室负责人,我们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具体谋划精准扶贫工作。明确工作措施和任务目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扶贫开发决策部署,讨论制定财政支持扶贫脱贫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财政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扶贫攻坚工作任务。 加大投入,全力支持脱贫攻坚。 2024 年共筹集财政扶贫资金 6306.71 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 5406.71 万元,分别是:中央财政资金 138 万元、省财政资金2626 万元、市财政资金 1042.71 万元、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1600 万元;债券资金 900 万元。 2024 年共筹集财政扶贫资金 4681.9 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 4481.9 万元,分别是:中央财政资金 284 万元、省财政资金1739.9 万元、市财政资金 808 万元、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1650 万元;债券资金 200 万元。 2024 年,共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4960.8108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70 万元、省财政资金 2281.2 万元、市财政资金 575 万元、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资金 1850 万元,后期追加预算 184.6108万元。 2024 年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5275.52 万元,其中,省财政1561.92 万元,市财政 1320 万元,县财政 2393.6 万元(预算安排2250 万元,追加预算 143.6 万元,比去年增加 358.9892 万元。)。 2024 年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5767 万元,其中,省财政2024 万元,市级 1260 万元,县财政 2500 万元。 3、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资金监管。一是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