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总结 财政局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总结 **区仔细贯测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狠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懈怠,现将田区财政局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汇报如下: 一、落实扶贫专项资金投入。根据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量列为专项扶贫资金。2024 年人大批准的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 93882 万元,2024 年地方财政收入决算为 91707 万元,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为 2175 万元。2024 年区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730 万元,2024 年区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 996 万元。 二、全面清理扶贫资金结转结余 全面清理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我区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结余结转清理力度,对 2024 以前年度结余结转的专项扶贫资金,已经要求在年底全部清理完毕;2024 年各级扶贫资金 902.23 万,我区在该年度已经全部形成支出 2024 年度扶贫资金 834.22 万,扶贫资金支出达到 100%,2024 年度各级扶贫资金已按要求拨付至个部门和乡镇,扶贫资金支出达到 100%。2024 年各级扶贫资金为 1051 万元,截至目前,支付进度达 97%。 三、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覆盖扶贫资金预算编制、执行、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的政策体系,我区先后制定了**区《关于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打牢了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制度基础。 四、严格扶贫资金监管。我区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组织纪检监察、检察、扶贫、审计等部门进行检查、审计等工作,未发现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五、加强工作督查检査。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和规定,我区建立健全财政扶贫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对乡镇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情况进行走访掌握。 六、落实工作推动责任。我区成立了财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局长担任,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资金投入、使用进度等工作进展情况,并实行先拨付后审批的办法,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扶贫资金拨付率,让扶贫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