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证书集合 7 篇责任保证书 篇 1 我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变更手续,变更内容为: 原为: 现为: 特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变更税务登记,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涉税事宜,包括所欠缴税款、领购存用的发票均由变更后的企业及主管部门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不实,同意接受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罚
保证人(企业公章) (法人章) 主管部门(公章) (法人章) 年 月 日 此担保书一式贰份,企业,征管综合科各一份
责任保证书 篇 2 摘 要:婚内保证书通常是夫妻双方发生矛盾时,有过错的一方为了挽回婚姻自己主动或者应无过错方及其近亲属的要求,向另一方出具保证书
在双方协议离婚未果,进行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往往以此为据,要求法院根据保证书上的内容进行判决
因此,如何认定婚内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对于公正处理离婚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婚内保证;财产分配;婚姻关;子女抚养权 一、有关婚姻关系解除的保证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犯错后,犯错一方做出的婚内保证书中通常包含,若再犯错即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
那么,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可否以此为依据作为离婚的充分条件呢
哈尔滨日报(20xx 年 11 月 19 日第007 版)刊载了一个有关婚内保证书的离婚案件,原告与被告结婚后生一女
婚后被告生活不够检点,曾于 20xx 年 11 月 28 日向其妻作出了一份书面行为保证,保证如同其他女人有密切来往或不正当关系,自愿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5 万元
20xx 年 9 月份,被告与一美容院女子同居
于是原告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据法官介绍,即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反了婚内保证书上的允诺,但之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依照《婚姻法》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