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三篇 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自查报告一篇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扩大就业总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3 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期间,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银鹰化纤和豪迈科技,召开了由劳动、工会、教育、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
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的基本情况 《就业促进法》自 XX 年 1 月 1 日实施以来,市政府仔细贯彻落实这部法律,注重从完善工作协调体系、政策激励体系、就业服务体系、技能培训体系、创业促进体系、就业援助体系着手,有效推动了全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XX 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 24000 余个;城镇新增就业 9901 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04%
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430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3%;困难群体、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再就业 690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1
8%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6624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7%
(一)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举办了由企业劳资人员、镇街、市直部门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在时代广场、文化广场、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了多次《就业促进法》宣传咨询活动,免费向社会各界赠阅《就业促进法》单行本 1200 册,发放宣传材料 3000 份;设立《就业促进法》宣传栏 18 个,悬挂宣传横幅 12 幅;在电视台设立劳动保障专题节目 12 期,在《今日》刊登劳动保障法规政策 20 期
广泛深化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就业、支持